广西的田林、隆林、西林、凌云、乐业、东兰、凤山、巴马等而下之地还留存着古老的“入赘”风俗。所谓“入赘”,就是男子“嫁”到女家去,生男育女从母姓,有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。
自愿“入赘”的男青年,常常是由于家里兄弟过多,由自己打听招婿之家。愿意留在家里的女青年,便串村走寨找寻如意的“上门郞”。一旦看中某个男子,便寻找机会聊天,中意了就以鞋相送。如果男方同意,一年半载之后“入赘”。结婚所需一切,均由女方准备。男子“出嫁”那天家中不摆酒席。但女方家要办得隆重。当晚还要请族中元老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名字辈分,给女婿改名改姓。女儿排老几,女婿也排老几,同辈之间称史道弟,绝对禁忌“姐夫”“妹夫”之称。
结婚送红蛋:广西靖西荣劳一带,壮族男女青年结婚时,男方要给女方送去50至100个红熟蛋。女方收下后,留着专门给参加婚礼的小妹妹和要好的女友。要是男方经济困难,蛋送得少些,女方是可以谅解的。如果男方无视这一习惯没有送红蛋,女方就会认为对方没有诚意,便不同意嫁给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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